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的决定

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10-10  施行日期:2024-10-10

日期:2025-09-24 17:23:26 来源:法律法规库 热度:996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大同市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的决定

(2024年8月7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4年9月2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2003年10月23日由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大同市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后生效。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52501917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