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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法院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日期:2019-12-18 10:02:54 来源:法制网 热度:1102 ℃

法制网讯 记者唐荣 通讯员吕静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沙井法庭利用网络拍卖,推动执行和解,成功执结一起标的超7000万元案件,双方各当事人都送来锦旗,对执行法官“刚柔并济”依法保护双方权益表达了谢意。

据了解,该案属于借款合同纠纷,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沙井支行(以下简称沙井农商行)于2014年5月起诉惠州世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置实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要求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经过一审、二审,深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世置实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向沙井农商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共计人民币7000多万元。

2017年11月,沙井农商行宝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第一时间查封了被执行人陈某名下位于深圳的房产,以及被执行人世置实业公司名下位于惠州大亚湾面积达5万平方米的土地。

执行法官在做了前期调查后,依法裁定拍卖涉案土地,并启动拍卖程序。被执行人对法院拍卖土地的决定极为不满,扬言:“这块土地是我公司和个人的全部身家性命,如果被低价拍卖,我将维权到底。”随后,陈某及其关联的案外人陆续针对涉案土地提出执行异议和异议之诉,以此阻止法院拍卖土地,拖延执行。

经过一番诉讼拉锯战,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的异议请求都被驳回。执行法官随即恢复对涉案土地的执行,但被执行人仍然十分抵触,对法官的执行工作极其不配合。执行法官通过传唤被执行人陈某了解到,陈某对涉案土地仍然抱有很高的期待,担心法院拍卖的价格不高,想通过自行融资等方式,获得更高的资金回报。

执行法官介绍,“经过我们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土地的市场价是1.1亿元,被执行人担心拍卖价会低于他的心理价位,所以对拍卖很抵触。在异议审查期间,被执行人已经在做融资方面的尝试,但被执行人的期望值过高,短期内难以实现他的目标。”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再次陈明利害,生效判决必须执行,通过公平、公正的网络拍卖能够实现土地的市场价值,如果被执行人只是单方面考虑自身利益最大化,继续阻碍通过拍卖土地偿还债务,对申请执行人不公平,而被执行人也将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由于被执行人仍然犹豫不决,执行法官决定强制拍卖。2019年10月,涉案土地以1.1亿元的起拍价挂网拍卖,一举刷新了宝安区法院开展网络拍卖以来单笔起拍价纪录。

在竞拍即将开始的前几天,被执行人经过慎重地利弊权衡,决定和申请执行人和解,申请执行人也同意有条件地给予其宽限期,被执行人寻求合适的融资方。

2019年11月,申请执行人收到了被执行人支付的最后一笔和解款,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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