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6-29 19:45:37 来源:法制网 热度:1061 ℃
法制网讯见习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周伟 近日,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法院兑向离婚案件当事人王某与刘某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据介绍,新的《离婚证明书》,只记载有案件双方当事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及生效时间等必要信息,不再涉及案件具体事实,隐去了个人隐私等信息,并加盖法院公章以示权威,该离婚证明书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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