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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读诗"公众号胜诉 专家:注册商标可保护公众号

日期:2015-12-30 16:02:19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热度:2572 ℃

“人充满劳绩,但仍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每晚十点,一首由特别嘉宾朗诵的诗歌,让这个成立于2013年的微信公众号“为你读诗”走红了。但随后,市场上出现了同名的APP手机客户端,用户数也达到了100多万。辛苦劳作为他人做了嫁衣,怎能甘心?微信公众号“为你读诗”将APP手机客户端“为你读诗”诉至法院。两公司争抢“为你读诗”,且看——微信公众号该如何保护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审现场。的情况下,侵犯了公众号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赵纵洋称。

说到邻接权,赵纵洋告诉记者,为“为你读诗”公众号录制诗歌的特邀嘉宾,作为表演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如果嘉宾认为自己的复制权受到了侵害,也可向为你读诗APP公司主张。”

微信公众号的保护:注册商标是关键

“为你读诗”公众号尽管最终被认定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也只能在被侵权之后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能否寻找一个事前予以保护的办法,对运营商来说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并且,对于不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达不到“知名商品”标准的其他公众号,又应该如何保护呢?赵纵洋认为,微信公众号如果想获得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注册商标是关键,将公众号注册为商标还能防止企业以相同的名称注册。

但如前文所述,“为你读诗”直接表明了该公众号的核心服务——为订阅者读诗,所以很难注册为商标。“如果该名称经过长期使用而被消费者认可,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像‘两面针’牙膏、‘草珊瑚’含片就是例子。”同时,赵纵洋提醒说,在给微信公众号命名的时候,应当尽量避免使用那些没有显著性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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