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1 13:58:49 来源:正义网 热度:1821 ℃
常德一男子先后8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终获刑罚。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2014年12月16日,陈某在汉寿县龙阳镇某小区门口以100元的价格向吸毒人员曾某出售甲基苯丙胺(冰毒)0.3克。公安机关获悉陈某贩毒行为后,于当月18日将其抓获归案。
到案后,陈某如实交代贩毒事实,另供述在2014年11月至12月16日期间,曾先后7次向吸毒人员肖某、曾某出售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共计3.7克。
司法机关认为,陈某明知甲基苯丙胺是毒品而多次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情节严重,故根据案件事实、情节和陈某犯罪后的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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