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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质监局特检中心副主任因贪污获刑一年二个月

日期:2016-08-19 09:41:58 来源:正义网 热度:2066 ℃

近日,由江西信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查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信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查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经查,查某某在担任赣州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列他人绩效工资、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45240元,其行为成了贪污罪,鉴于其具有坦白情节,且退缴了全部赃款,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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