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26 20:54: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热度:1842 ℃
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谢鹏飞涉嫌受贿一案,26日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开庭。
对于谢鹏飞涉嫌受贿一案,2013年12月18日,潮州中院经过审理后认定,被告人谢鹏飞在2001到2012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356万元、港币235万元、美金21万元。
潮州中院一审还认定,谢鹏飞归案后能积极退缴赃款,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并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决定以受贿罪判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万元。
一审宣判后,检察机关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被告人谢鹏飞也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着谢鹏飞的行为属违纪抑或违法、其是否构成自首、立功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
庭审持续到中午1点结束,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曲敏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宁德市委常委、副市长缪绍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55271376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