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台湾屏东县议长选举贿选续:议长林清都二审遭判刑

日期:2013-10-27 22:01:55 来源:中新网 热度:2214 ℃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屏东县第17届议长选举贿选案,高雄高分院今天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判处议长林清都5年6个月,其它涉案议员杜春生等被判处1年8个月至1年10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报道称,屏东县第17届议长选举,林清都被控为求顺利当选,涉嫌与议员曾义雄找寻支持的议员行贿,由议会秘书薛俊鹏以每票5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付贿赂,全案经屏东地检署据报侦办。

屏东地方法院今年5月间审结判决,其中以林清都行贿事证明确又否认犯行,判处他有期徒刑6年,并科罚金300万元,褫夺公权5年;全案上诉台高院高雄分院。

台高院高雄分院审结,今天宣判,依违反“选罢法”判处林清都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科罚金250万元,褫夺公权5年。

高雄高分院判决指出,杜春生于议长选举为有投票权之人,收受贿赂,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3年,褫夺公权2年,并支付公库15万元;议员施苏贵美涉嫌收受贿赂,判处1年10个月,缓刑3年,褫夺公权2年,并支付公库20万元;曾义雄涉嫌交付贿赂,判处1年 10个月,缓刑5年,并科罚金180万元,褫夺公权4年,并支付公库30万元。

判决书表示,薛俊鹏涉嫌交付贿赂,判处3年6个月,并科罚金150万元,褫夺公权3年。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4091404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