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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北一女警假印章请款 4年挪用1358万元

日期:2013-10-27 22:04:15 来源:中新网 热度:1605 ℃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树林警分局女警蔡文娟,因投资股票失利,4年来利用担任出纳机会,挪用公款1358万元(新台币,下同),直到去年有警察发现薪资扣款短少才被察觉,她向政风室自首后,还意图退休以便支领退休金,板桥地检署昨依贪污、伪造文书罪起诉。

检方调查,49岁的蔡文娟是树林分局巡佐,萧姓丈夫在新北市警局勤务中心任股长,她自2002年起在树林分局任出纳业务,负责分局各项支出款项,并制作全分局警察的薪资清册及拨款业务,却因投资股票失利,涉嫌自2007年起,利用办理拨款及核销经费的机会,挪用公款至丈夫的账户后,再转存到自己的股票账户。

蔡文娟也涉伪刻分局长职章、会计室主任职章,再伪造核销单据,以利向台湾银行办理公款支付时,不被台银识破,4年来只手遮天,分局上下浑然不知,直到去年10月,有警察的薪资账户被银行通知信用卡费的扣款不足,向会计室查询,新到任的会计主任察觉可疑展开对帐,才发现蔡女诈领公款,遂要求蔡女向政风室自首。

蔡女被依贪污罪嫌函送法办后,还意图申请退休,以保全退休金,但检方告知“若要退休,就声请羁押”,蔡女才作罢,蔡女坦承犯行,但丈夫不知情。

检方调查认定其丈夫应不知情,昨(11月30日)起诉蔡女,认定她合乎自首,请求酌减刑期,但应追缴1358万元公款。树林分局表示,蔡文娟去年10月底被分局内部稽核发现有异,主动会同市警局政风室调查,今年3月依贪污罪移送板桥地检署,裁定10万元交保,分局随即将她转调收发业务。

树林分局表示,目前蔡文娟以生病为由请假迄今,本案起诉后,分局将依法报请将她停职,并追究相关监督不周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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