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30 21:47:20 来源:正义网 热度:1858 ℃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县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吴某滥用职权一案,经百色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凌云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2008年6月,吴某担任广西乐业县结晶硅厂厂长(国有企业),在未获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位于该厂内的一块国有划拨工业用地分给居住在该厂职工宿舍楼内的何某等11户房改户及该厂会计姚某,用于建设住宅,共计800多平方米。经鉴定,涉案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为2214900元。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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