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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某某当街对猫实施伤害行为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日期:2026-06-22 17:02:31 来源:法制网 热度:851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利民

6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6年6月19日22时37分,我局接群众报警称,其饲养的一只猫被他人伤害。接警后,我局经工作,于6月20日上午将涉事男子雷某某(25岁)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雷某某于6月19日晚对猫实施了伤害行为,致使猫尾部受伤,目前已得到妥善救治。调查期间,雷某某表示悔过并表达歉意,取得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我局已依法给予雷某某行政处罚。

编辑: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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