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大案要案 > 正文

重庆官方通报“居民李某被指对犬只实施伤害行为”: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日期:2026-06-10 15:02:3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热度:588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6月9日晚,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大石坝街道办事处就网传“领养宠物后虐杀”事件发布情况通报。

2026年6月7日,大石坝街道群众报警,称辖区居民李某(男,39岁)对犬只实施伤害行为,引发群众关注。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立案展开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在李某家的三条小狗已安全送至爱心宠物医院和动物收容所救治及寄养。

市民群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编辑:霍悦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60324371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