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民商经济 > 正文

夫妻租用别人银行账户被盗35万元

日期:2019-08-26 15:46:26 来源:法制网 热度:830 ℃

法制网记者王春 通讯员范宝华 赵喜华

2016年,今年34岁的浙江金华兰溪人滕某因经济纠纷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其丈夫孙某也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为逃避法律监管和制裁,滕某夫妻俩逃到了国外做生意,可是无法用自己的银行卡正常办理业务往来。不得已,便想了个对策,租用别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资金周转。

刚开始,夫妻二人一想到这个办法能够完美地躲过法律监管,还有点为自己的“聪明才智”小得意。2018年4月,孙某联系了自己的同乡周某,以每张银行卡1500元使用三个月的方式,购买了20多张由周某、徐某、张某等多人办理的不同银行卡的使用权,约定好使用三个月以后,如果不再继续使用,由卖家到银行办理挂失,取回账户;如果要再继续使用,则要再花钱购买。

如果大家都是守本分、守信用的人,一个提供银行账户,一个出钱租用,也是一桩不错的生意。可是看到银行卡中不停进来的汇款、不断上升的存款,手头紧张的周某经历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把持不住了。想着孙某反正是个“在逃人员”,即使把钱取出来自己花了,猜想着他也不敢回来报警,于是在2018年5月23日,去银行以挂失补办新卡的方式,将原先提供给孙某使用的银行账户收归自己,并将其中的116800元钱取出占为己有。

几天后,周某与另一名提供银行卡给孙某使用的人徐某一起喝酒,当徐某说起手头紧张没钱用时,周某便将自己把孙某的钱从银行取出来的办法说与徐某听,还鼓动徐某也去弄点花花。2018年5月29日,徐某以同样的方式挂失补办了两张银行卡,并将分别存于两张卡中的25000元和35000元钱全部取出用于日常消费。

知道这番神操作后的张某,见周某和徐某确实“平安无事”,于2018年7月6日也去银行以挂失方式,取走了滕某的18万元钱,同时把之前用于联系滕某的微信和电话全部拉黑。

2018年7月24日,滕某赶回兰溪,到兰江派出所报了案。后周某、徐某分别退出了所有赃款。

2019年8月16日,经浙江省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两名被告人周某、徐某犯盗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张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4080530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