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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量饮酒致死公司和同事均担责

日期:2019-12-18 10:02:24 来源:法制网 热度:920 ℃

法制网讯 记者徐鹏 曾几何时,不少地方“酒文化”中形成了“不喝醉不够朋友”的潜规则,于是,酒席间相互灌酒成为习惯。近期,青海省共和县法院人民调解室调解了一起饮酒过量致死引发的补偿纠纷案例。

2019年11月21日晚,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共计14人)相约去共和县某自助餐火锅店吃火锅,期间大家喝白酒又都相互劝酒,吃完饭后回到公司员工宿舍门口,同事白某把段某(死者)从车上背下来的同时,发现其手脚冰凉,没有呼吸,后急忙拨打120,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查看后,告知段某已死亡,无生命体征。随后,同事通知了死者家属。死者家属片面的了解了当时的一些情况后,认定她丈夫的死亡和同事聚餐、饮酒、劝酒脱不开关系,公司和同事应负主要责任,但她又不愿走司法途径来解决此事,只是一味的要求涉事公司及死者同事给予补偿。

后来,死者家属和涉事公司及死者同事之间就“补偿金”事宜达不成协议,逐渐发展成到处上访告状。

共和法院人民调解室受理此纠纷后,详细了解此纠纷的“症结”所在,最大的原因就是这个“补偿金”由谁给、给多少、怎么给的问题,于是调解员将死者家属、公司代表、员工代表三方都叫到调解室,面对面的进行调解,经多方努力,最终达成了和解,由喝酒的组织者(公司员工X某)承担10000元、其余参与喝酒的12人,每人承担6000元,涉事公司承担68000元,共计补偿死者家属15万元整。

法官说法

至此,这一起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三方当事人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在这里还是要劝大家,在酒桌上,千万不要劝人家喝酒,一旦因为劝酒导致人饮酒死亡,那么劝酒的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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