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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已执千余件

日期:2020-01-08 19:45:22 来源:法制网 热度:775 ℃

法制网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苏晟元

年关将至,涉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的执行案件执行得到位与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活。

自2019年10月下旬无锡中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两级法院采取行动25次,出动警力376人,执结1093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369万元,拘留36人,司法救助40人,救助金额达176万,有效体现了司法关怀和司法温暖,呈现出民生执行的一抹冬日暖阳。

体察民情执行有温度

2019年7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要求法院强化“善意执行”的理念,在确保债权实现的情况下,执行措施要适度、合理、必要,尽量降低对债务人的不利影响。

针对辖区内涉诉民营企业较多的情况,宜兴市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不该采取羁押措施的一律不采取,不该查封的账号、财产一律不能封,不该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律不扣押冻结”、“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民事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等“善意执行”措施。

宜兴市丁蜀镇某制陶企业主要从事外墙耐火砖生产业务,企业正常运行多年,效益较好。然而近年来,因为当地政府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该企业经营日趋艰难。截止到2019年12月,该企业共有8起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其中工伤类案件2件,工资类案件6件,涉案标的累计51万余元。

办案过程中,该院依法对公司厂区内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资产进行了现场查封,并将法定代表人冯某拘传到法院进行协商。在了解企业目前的困难之后,执行法官给出了这样的和解方案:万元内小标的案件当日结清,五万元以上标的案件分期付款,并且允许企业继续使用被查封的设备和原材料,以部分利润所得支付和解后的赔偿款。

“这个方案好,既能让工人拿上钱,我们的负担也不会过重,还能继续生产经营。”冯某当即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开始筹措款项。当天下午,6起工资案件的21万余元工资款便全部执行到位。

专项活动中,特别注重灵活运用“善意执行”,在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努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确保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2019年,仅宜兴法院承办的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撤销限高措施614人,解除被执行人失信惩戒241起,促成800余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快处欠薪稳定民心

劳资关系纠纷是涉民生执行案件中的重头,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极易演变为群体性事件,影响辖区社会稳定。

位于无锡市滨湖区的某科技公司成立于2006年,因经营不善,该公司于2013年开始停产,后将公司整体转让给上海的一家公司继续经营。公司的职工虽仍在原址继续工作,但由于劳动关系未能及时变更,劳动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大部分员工陆续离职。

2019年初,剩下的42名员工不断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诉维权。在当地街道的帮助下,这些员工依法启动劳动仲裁并达成了仲裁调解协议。但由于该公司债务、诉讼缠身,员工对于仲裁调解中确认的合法权益能否实现充满担忧,持续向当地街道反映,以期尽快得以解决。在街道的求助下,滨湖法院决定提前介入引导立案。

滨湖区法院采取“两步走”。先是启动应急预案,在该公司员工申请执行立案的当天就为他们办理了全部立案手续,并指派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安抚员工情绪、提供法律咨询。随后迅速对尚处在执行阶段的另一起涉及该公司与其他公司的抵押权纠纷执行案件加紧执行。在执行到部分执行案款后,经另案申请人同意,优先支付该公司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最终,在法院介入20天后,42名员工如愿以偿拿到了181万元的补偿金。

对于此类案件,该院还形成一套成熟的工作机制,一方面通过开辟专用绿色执行通道,坚持快立、快执、快结,第一时间到现场了解实情并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另一方面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当地各职能部门协作。对问题复杂、影响重大、情况紧急的案件,由各职能部门介入处置,保证各项处置措施及时开展、落实到位。

司法救助纾解民困

对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执行、申请执行人因债权不能实现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执行不能案件,提高司法救助力度成为法院的最优解。

2016年9月的一天晚上,因出租屋内电动车突然起火并引发火灾,湖北来无锡的务工人员刘某和他的婶婶余某重度烧伤。经鉴定,刘某被评定为九级伤残,余某被评定为六级伤残。两人将出售该电动车的商行告上法庭,2018年8月,梁溪区法院判决商行赔偿刘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9万余元,赔偿余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42万余元。

因为被执行人未履行赔偿义务,刘某、余某于今年3月向梁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本地主要商业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车辆管理所等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商行及其经营者林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实地调查发现该商行已经停业,经营者林某下落不明。执行法官又委托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法院调查,也未能调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一时陷入僵局。而刘某、余某在受伤后,家庭已举债支付巨额医疗费用,不仅无力偿还借款,而且急需一大笔费用进行后续植皮手术。

鉴于这两件关乎民生的案件执行不能的现状,以及两人伤情严重且急需后续治疗的实际情况,梁溪区法院迅速将案件向区、市两级政法委汇报,申请司法救助。最终,市、区政法委决定提供两级救助,保证两人能够及时治疗。

据了解,梁溪区法院还针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人生活极度困难的案件,除了积极争取市、区两级司法救助基金的支持,还主动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在无锡各基层法院中率先推出了执行救助保险,将救助基金总额放大至1.5倍,借力保险公司共同化解执行不能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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