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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中标事后悔拍妨碍执行罚款五千

日期:2021-04-16 21:46:01 来源:法制网 热度:899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在司法拍卖中,经常有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参加,认为竞得拍卖物后如果不满意,可以随时悔拍。其实,这样的做法涉嫌干扰司法拍卖,很可能要面临法律处罚。 近日,青海省贵德县法院在执行一起没收财产案件过程中,对涉案标的物一辆吉利牌小型汽车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该车辆评估价8090元,因多次流拍,为保证尽快将涉案财物上缴国库,经与相关财政机关沟通,对涉案车辆进行无保留价拍卖。2020年12月19日,竞买人海某最终以最高价3020元成功竞得该车辆。

尾款缴纳期限届满后,海某未缴纳尾款。法院工作人员多次通过海某预留的手机号联系其本人未果,并通过短信向其释明司法悔拍的法律后果,但海某仍不缴纳尾款。由于海某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尾款,且拒绝接听法院电话,又不主动与法院联系说明情况,其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对法院正常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造成妨碍。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贵德法院依法作出对海某罚款5000元的决定。 承办法官表示,设立司法拍卖这一机制的初衷,就是通过公开竞价的拍卖方式实现标的物价值的最大化,而网络司法拍卖通过扩大公众参与、利用网络这一全民交易平台等途径,能够更好地发挥竞拍作用,降低流拍可能,提高拍卖效率。但司法拍卖并非普通的商业买卖,是一项严肃的司法活动,不可随意加价,想买就买,想退就退。参加竞拍前应当与法院工作人员联系实地看样,确实有购买意愿的方可参与竞拍,随意悔拍很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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