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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诉仲联调从受理到调解成功仅20天

日期:2021-05-26 17:45:55 来源:法制网 热度:867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君

日前,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委派广州仲裁委推荐的仲裁员焦金娜负责,仅20天就调解成功,签订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这是广州仲裁委东莞分会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建立诉仲联调对接机制以来,调解成功的首案。

据了解,为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广州仲裁委在构建诉讼、调解和仲裁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体系上不断实践,积极创新调解方式,不断拓展调解领域,精心打造调解平台,创造纠纷解决的“广州速度”。广州仲裁委在2020年7月15日就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关于共同建立广州市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广州市两级法院可以通过网上平台向广仲委派调解案件。现如今,东莞分会在广州模式的基础上,充分融入东莞当地,积极联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与东莞法院系统共建共享,共同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创新了诉仲联调的“新模式”,打造了诉仲联调的“东莞速度”。

调解员焦金娜说,诉仲联调模式一来发挥了她这位曾任法官和现任仲裁员的余热,为我国正在构建的多元化解纠纷工作贡献一份力量,也实实在在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二来,在法院“案多人少”的情况下,通过调动商事仲裁领域大量的专业人才,快速为当事人解决纠纷。不仅有效分流了法院的诉讼压力,还能让商事仲裁领域的仲裁员参与到大调解工作格局去。

“广州仲裁委东莞分会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共同搭建的诉仲联调平台,是利民、便民、为民服务的好机制,案件从受理到结案,一共只用了20日。”调解成功首案的当事人说。

截至目前,广州仲裁委东莞分会共接收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派调解案件为25件。其中12件已结案,调解成功2件,另有13件案件正在调解中。

调解和诉讼、仲裁均是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诉讼和仲裁通过调解平台的衔接,无疑是促进了纠纷的多元化解。未来,广州仲裁委将在“双向委托调解”、“诉仲转交送达”以及“人才交流培训”等方面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进行有效对接,借助双方的平台和力量,为各类商事纷争的解决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共同为“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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