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民商经济 > 正文

“未”你护航,海北检察在行动

日期:2022-02-11 19:46:21 来源:法制网 热度:632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司法环节。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检察机关以党建引领未检工作,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优势,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综合保护工作。

在制定了总方案《“‘未’你护航海北检察在行动”工作方案》后,海北州检察院聚焦检察职责,又分别制定具体子方案,即从“法治+思政”、司法救助、检察公益诉讼三方面开展“未”你护航系列活动,实现未检工作有方向、重突破。

依法办案 精准帮教

在办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海北州检察院了解到,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不愿与外界交流,辍学在家,且父母离异,母亲需长期在其身边照顾,家里没有经济来源生活贫困。按照“主动调查、主动发现、主动告知,及时启动”的原则,该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把3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未成年被害人手中,传递司法温暖。截至目前,海北两级检察机关共向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

依法办案与精准帮教、保护救助相结合,是海北检察机关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的不二选择。

为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海北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责,一方面,严厉打击未成年人各类犯罪活动,强化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另一方面,加强与教育、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以及妇联、关工委等未保组织沟通联系,构建常态化合作机制,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海北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社会调查,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联合社会力量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帮扶教育、亲职教育,发现相关单位管理疏漏情况,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监督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海北州检察院与州教育局签订《平安校园检教共建协议》,不断加强检校合作,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学生家长和学校教职员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

结合当地实际,海北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创新未检工作。祁连县检察院设立“未检乐园”,门源县检察院成立“青少年维权室”,海晏县检察院成立“春蕾工作室”,为未检办案配备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装备和设施。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海晏县检察院开展“多彩家乡 美丽青海”公益捐赠活动,促成海晏县寄宿制民族小学获赠价值达12.4万元的学习用具。

宣讲法治 注重传承

去年“六一”前夕,海北州检察院编排人偶剧,在海北州第一幼儿园开展了预防性侵、诱拐等不法侵害知识宣传,让幼儿在观看生动剧情的同时,接受安全教育。同时,向中、小学生开展“两法”及防止校园暴力、预防性侵等相关宣传,在暑假前开展禁毒宣传及校外安全常识宣传。海北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未检预防工作,开展一般预防55次,受教人数26824人次。

据了解,海北检察机关共有5名检察长、7名副检察长被海北州17所中、小学聘请为法治副校长,24名检察官被海北州21所中、小学聘为法治辅导员。

为全面提升未检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海北州检察机关开展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思政教育相结合的“法治+思政”——“未”你护航活动。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上,注重传承红色基因,通过红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对红色文化的思想认同,端正价值追求。利用本地红色基因,将青少年思政教育融入法治课堂。

海北州检察机关党员干警和入党积极分子组成宣讲团,编排音诗画、情景剧,先后走进门源、刚察、海晏、祁连4县,向6所学校6000余名师生,以现场教学和校园直播方式,开展以“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为主题的专题宣讲。宣讲团带领全体学生回忆革命先辈浴血奋战、艰苦奋斗的历史和信念坚定、无私奉献的大无畏精神,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知史爱党、知史爱国,树立维护英烈名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厚植青少年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促进未成年人树立积极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积极履职 强化监督

为积极履行检察职责,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海北检察机关以检察开放日为契机,全力推进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开展以“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向师生及家长讲解强制报告制度相关知识,并邀请海北州监委、教育局、妇联等相关单位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加强相关责任单位对强制报告制度的认识,明晰责任义务并签署强制报告承诺书,助力海北州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海北州两级检察院以维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以中小学校园、幼儿园餐桌及周边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周边经营场所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及其他危害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周边安全等领域为监督重点,有序推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海北州检察院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海镇多所学校周边超市进行检查,对查处的过期食品当场销毁。

门源县检察院聘请西宁市海关技术中心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5所中小学食堂,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对学校食堂许可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物采购存储、环境卫生以及加工操作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食品风险隐患。

刚察县检察院针对儿童福利院6岁以上儿童未按性别区分生活区域问题,发出检察建议。

海晏县检察院针对多所学校周边超市面向未成年人出售过期食品立案初查;针对学校周边部分商铺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向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向涉事商铺开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下一步,海北州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履行未检职责,为实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奋进。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524593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