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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冒充广告公司招模特被批捕 一周诈骗3万多

日期:2015-10-11 15:37:19 来源:正义网 热度:1949 ℃

2009年7月18日,家住上海市徐汇区的26岁女子朱某交纳了一笔服装费后,按照事先约好的时间准时来到某公司拍摄广告,可到了之后她却发现公司门窗紧锁,早已人去楼空。感到自己被骗的朱某立即向警方报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已于近日落网并被徐汇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刘某今年27岁,河南人,在沪无固定工作。2009年夏天,在老家刚生完孩子的刘某被朋友都某邀请一起到上海开一家广告公司,她便在第一时间赶回了上海。谁知都某却直言不讳地告诉她这其实就是“骗子”公司,赚钱心切,二人合计了一下,同意各自出钱投资,骗来的钱两人对半分。

商量妥当后,刘某、都某二人便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得知广告公司业务员李某手上有客户信息,便将其拉拢过来,还让他找人来冒充导演,假装与客户谈生意。

刘某、都某接着又用假身份证到漕宝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去租房子,以老板不在为由拒绝签订正式租房合同,只签了定金协议,交了800元定金。房子到手后,为使这场戏更加逼真,刘、都二人又去家居城买了一些简单的办公家具。一切都准备妥当后,她们便开工了。

刘、都二人负责前台接待和收钱,马某提供客户单子,并负责联系客户前来面试,找来的人充当导演。她们广泛的发广告招模特,以需要支付拍摄广告的手续费和服装费为借口骗取大量钱财,却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迟拍摄广告时间。

但是好景不长,这场骗局很快就被揭穿了。当朱某被她们忽悠多次,第三次来到公司拍广告,却再次收到推迟的答复时,她终于忍不住向警方报了案。得知事情已败露的刘某、都某、马某等人便在第一时间携款逃跑了。虽然公司只“经营”了一周,但却骗得3万多元。

徐汇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认为,刘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其他单位名义与他人签订虚假合同的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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