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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诉二人涉嫌就车位租赁贪污及欺诈

日期:2021-07-28 15:45:08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270 ℃

廉政公署昨日(七月二十七日)落案起诉一名地产公司前雇员及一名物业管理公司前雇员,分别控告二人涉嫌就一幢工业大厦的车位租赁事宜贪污及欺诈。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征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后,分案起诉两名被告。

华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星物业管理)于案发时为丰盛工业中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该工业大厦有超过一百个车位。

该工业大厦一名租客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向管理处查询车位租赁事宜。

首宗案件被告万冠宏,六十四岁,华星物业管理前大厦主管,案发时为丰盛工业中心管理处负责人,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该项控罪指万冠宏涉嫌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期间,向上述租客虚假地表示,获该工业中心一个车位的拥有人授权处理该车位所有租务相关事宜,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有关租客向他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共三万六千元,而导致他获得利益或该租客蒙受不利。

第二宗案件被告林伟平,六十八岁,华厦地产有限公司(华厦地产)前销售主任,负责处理丰盛工业中心其他十多个车位的租务,被控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

该项控罪指林伟平涉嫌于二零一九年八月某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上述租客索取三千元,作为在该工业中心一个车位的租务事宜上对该租客予以优待的诱因或报酬。

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七月二十九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辩。

华星物业管理及华厦地产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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