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民商经济 > 正文

购买改装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被判赔偿

日期:2019-07-24 19:45:11 来源:法制网 热度:1166 ℃

法制网记者 徐鹏

2年前,市民王某在济南某电动自行车商行,购买了一辆价值2500元的改装电动自行车。今年8月份,电动自行车在充电的过程中突然着火,烧毁了王某居住的房屋、家电、衣物等财产,经济损失惨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将济南某电动自行车商行、涉案电动自行车电池的实际供应人李某诉至济南市高新区法院,请求赔偿财产损失11万元。

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购买电动车的收据、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证明、与二被告一起去现场查看的视频等,足以证明火灾系因电动车或电池起火导致,且原告购买的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诉讼过程中双方对损失金额及各自的过错程度存在较大争议,经法官多次调解,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法官说法

济南高新区法院法官张斌介绍,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须认真查阅合格质量检测报告,并仔细查看车辆外观和产品说明,选择有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售后服务网点配套较完善的经营实体,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去购买改装电动自行车。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15182965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