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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中院成功调解3.5亿元合同纠纷案

日期:2020-12-04 17:46:08 来源:法制网 热度:1004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刘丽飞 祝靖东

11月21日凌晨1时,新疆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2号法庭依然灯火通明。

“双方对这份调解协议是否还有争议?”

“没有了!”

“好,那就签字吧!”

这起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3.5亿元,创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成立以来之最。历经2次庭审、3次调解,这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终于落下帷幕。

辗转难眠

回想案件整个审理过程,作为该案承办法官的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泞江坦言:在结案之前,没睡过一个踏实觉。标的额破亿的案件在克拉玛依很少见,一旦出现,必定是影响面极广、处理难度极高的案件,而这件破纪录的3.5亿元标的额案件更是如此。

李泞江在介绍该案时说,首先,该案原被告分别是作为总承包商的大型央企和作为发包方的克拉玛依控股国企,身份特殊、规模较大。如果按照正常审判程序,审理周期长、争议多、矛盾大,在这期间原告存在被分包商起诉的风险,从而致使企业资产冻结,不利于企业生产活力;被告则面临竣工房产冻结、买卖受限,企业商誉受损,资金冻结等不利因素。其次,双方的合作模式是前几年备受推崇的EPC总承包模式,由于历史原因产生纠纷,行业关注度很高,该案的处理结果将对类似纠纷的处理产生重要影响。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该案涉及到数百名业主的切身利益,群众对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更是翘首以盼。

“面对这类疑难复杂案件,必须慎之又慎,绝不能简单‘一刀切’。如果仅仅对案件适用法律处理,双方不可能都满意,必定会引起上诉,造成案件悬而未果,不仅会动摇双方继续合作的信任基石,更重要的是会导致大量房产业主的切身利益受损。作为承办法官,不仅要从双方当事人的立场出发,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还要胸怀大局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出发,最终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李泞江说。

定分止争

在开庭审理、庭后调查后,经主审法官李泞江与合议庭成员综合考虑,建议当事人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10月20日,双方20余名企业人员参与了第一次调解。合议庭对双方矛盾化解提出意见,确定问题及解决分歧的思路,精准归纳总结案件争议的焦点,促使双方对诉争工程项目达成初步意见,双方自愿共同选定鉴定机构,对有争议的诉争工程量进行鉴定,调解取得重大突破。

11月12日,工程量鉴定结果出炉,双方对最终支付款项数额进行协商。针对导致协商一度受阻的利息、迟延履行金等数额的问题,李泞江当即指出,现阶段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确定基础工程款,从而将双方重新拉回谈判桌前。双方最终就未付工程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取得实质成果。

11月20日16时许,双方开始对案件款项的付款方式和细节问题进行协商。在距离调解成功只差“临门一脚”的时刻,因被告方企业主要领导认为建议的付款方式不符合企业利益最大化而拖至深夜始终不能敲定。李泞江当即电话联系被告主要领导,从全市稳定大局和企业自身长远利益出发,维护双方继续互惠共赢合作的基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在次日凌晨1时,双方再次协商洽谈,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拿出最大诚意,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合议庭法官李萍对协议内容再三推敲核对,确保法律文书确认的调解内容明确具体,具备可执行性。在双方签收法律文书后,案件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

“原本可能旷日持久的案子,通过贯穿始终的调解,短短几个月就把双方矛盾纠纷化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达到了共赢的局面!对法院而言,既最大程度保障了大型企业复工复产的需求,及时从源头化解纠纷,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兼顾了几方需求,我们也很满意!”李萍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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